各位亲爱的会员:
配合中国政府延长春节假期的决定、复工政策和交通管控等举措,部分商家复工存在不同程度延迟的情况,为更好地保障用户购物体验和维护平台交易秩序,我们对部分站点交易流程中确认收货超时做如下临时调整(本公告中未有明确变化的流程仍按照日常规则执行):
交易流程中确认收货超时调整:
1、2020年1月17日-2020年2月13日 期间,收货地址在香港地区的付款订单(不包含天猫超市订单),选择官方物流-陆运模式运输,自2020年2月17日起变更为“卖家已发货”状态的40日后,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;
2、2020年1月17日-2020年2月13日 期间,收货地址在澳门地区的付款订单,选择官方物流-陆运模式运输,自2020年2月17日起变更为“卖家已发货”状态的40日后,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;
3、2020年1月17日-2020年2月13 日期间,收货地址在马来西亚的付款订单,选择官方物流-空运模式运输,自2020年2月17日起变更为“卖家已发货”状态的40日后,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;
4、2020年1月17日-2020年2月13日 期间,收货地址在澳洲的付款订单,选择官方物流-空运模式运输,自2020年2月17日起变更为“卖家已发货”状态的60日后,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;
5、2020年1月17日-2020年2月16日期间,收货地址在马来西亚的付款订单,选择官方物流-海运模式运输,自2020年2月14日起变更为“卖家已发货”状态的60日后,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;
6、2020年1月17日-2020年2月16日期间,收货地址在台湾地区的付款订单,选择官方物流-空运模式运输,自2020年2月14日起变更为“卖家已发货”状态的60日后,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;
7、2020年1月17日-2020年3月12日期间,收货地址在美国的付款订单,选择官方物流-空运模式运输,自2020年2月14日起变更为“卖家已发货”状态的60日后,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;
具体超时详情请以订单页面展示为准。
本公告于2020年2月16日进行公示通知,即时生效。
如相关规则因疫情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再行调整的,将另行通知。
感谢您对天猫海外的支持!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