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爱的各位商家:
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,由于一些纠纷等问题导致沟通不愉快, 部分商家在旺旺、留言等单方对买家辱骂威胁、出言不逊、威胁安全的不当行为,不仅消费者购物体验非常差,而且对平台存在负面影响。基于平台维护与市场秩序的管控,对上述行为平台将按照程度轻重予以警告或处罚。
各位亲爱的会员:
在淘宝平台交易中,淘宝鼓励交易双方积极沟通、相互尊重,营造轻松和谐的交易氛围。为维护健康良好的市场秩序,淘宝拟对于对会员实施侮辱、恐吓的行为进行相应管理。
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6月21日进行公示通知,将于2016年6月28日正式生效。
主要变更点如下:
1、《淘宝规则》第六十三条“恶意骚扰”规则中新增“对他人实施侮辱、恐吓”的情形。
具体变更内容:
|
《淘宝规则》 |
|
|
变更前 |
变更后 |
|
第六十三条 恶意骚扰,是指会员 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他人,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。每次扣12分;情节严重的,视为严重违规行为,每次扣48分。 |
第六十三条 恶意骚扰,是指会员采取恶劣手段对他人实施骚扰、侮辱、恐吓等,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每次扣12
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