淘宝关于炒作信用度处罚规则,我收到了这样的站内信:
标题:【重要通知】淘宝提醒您:您有需自检/自查的评价,请及时处理(2010-11-05) 发件人: 淘宝网
亲爱的wenwen小鱼,您好,根据淘宝网监测结果,您有部分交易涉嫌虚假交易、炒作信用等行为,违反了炒作信用度处罚规则的规定。本公司现依据协议规定,决定将您嫌疑炒作的评价作暂作失效处理,其他功能正常。请您在即日起的7天内,登录淘宝首页>>我的淘宝>>信用管理>>评价管理>>需自检/自查的评价页面 ,进行自检、自查或提供真实交易凭证操作;对于未按时处理的,淘宝网除按照规则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外,在删除违规好评对应的评价积分后,对该评价记-2分(即扣一罚二)。如发现再有类似行为,我们将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。感谢您对淘宝的配合!诚信经营快乐淘宝,祝您淘宝愉快,谢谢!
我的确有过违规信用了,可是,我要怎么处理呢?现在我从昨天的5星变成现在的2星了。
我要在哪里,怎么删除别人给我的好评呢?淘宝会要做出什么处罚处理呢?会被封店吗?
谢谢为我解答的淘友!
下面就是淘宝炒作信用度处罚规则如下:
1. 根据炒作信用度规则判断,举报事实不成立,举报作“撤销”处理。
2. 根据炒作信用度规则判断,所有因炒作信用而注册的未认证用户名,都作永久“冻结”处理。
3. 处理之日起再次违反淘宝信用炒作规则的,按规则删除评价,作永久“公示警告”处理。
4. 根据炒作信用度规则判断,炒作评价100条以上(包括100条),删除违规评价,被举报方作“公示警告”六个月处理,并且限权发布商品和出价权限6个月。
5. 根据炒作信用度规则判断,炒作评价31-99条,删除违规评价,被举报方作“公示警告”三个月处理,并且限权发布商品和出价权限3个月。
6. 根据炒作信用度规则判断,炒作评价30条以下(包括30条),删除违规评价,被举报方作“公示警告”三个月处理。
7. 被举报方主动承认并要求删除相关评价(此类型只在举报前和举报中受理,在举报成立后不受理)等情况,删除违规评价,举报作“撤销”处理。

